幼儿一日活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9-01 14:15:14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幼儿一日活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

 

一、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制度

1.按时完成各类计划,并及时填写教学效果。

2.认真组织教育教学活动,充分组织好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,为幼儿提供丰富,实用的材料,教育环节中让幼儿自主发展。

3.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要渗透到教育教学中,保证户外游戏活动的时间不低于2小时,增强体质,体能的锻炼力度。

4.活动区内容丰富,材料丰富,符合班级年龄特点和教育目标。

5.自制玩具所需材料充实,以废旧材料和半成品为好。自然角要便于幼儿观察实验和操作,班级图书角光线充足,图书数量要多。

6.每月一次进行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教职工安全教育,防止教职工出现麻痹思想,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落实。

7.建立一月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,各安全工作部门负责人交流汇报安全工作实施情况,明确安全职责,提高安全意识。

二、幼儿园幼儿户外活动制度

户外体育活动其他的活动相比,有自身的特点,有自己独特的教育作用。提高幼儿户外体育活动的质量,保证孩子的安全,是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。户外活动是幼儿一日活动中不可忽视的一环,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并组织好幼儿的户外活动。

1.教师要事先了解幼儿的活动环境和检查活动的器材,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。

2.在活动前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,检查幼儿衣物和观察幼儿的身体状况。

3.有计划地锻炼幼儿机体,增强幼儿身体抵抗能力,活动前在室内进行热身,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工作。

4.确保足够的户外体育活动的时间,调整户外体育活动的活动量,做到动静交替。

5.在户外活动中,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,培养幼儿的独立性与自主性。

6.建立户外体育常规,提高幼儿在户外活动中的自我保护和安全的意识。

7.幼儿户外活动必须落实“三位一体”保教细则,按时进班,共同加强观察与指导

三、幼儿午睡安全管理制度

1.幼儿午睡期间易出现的安全事故:如蒙头睡觉、憋气、玩危险物品进入口腔、鼻腔、耳朵等部位;上、下床及在床上玩的危险,衣服缠着幼儿的脖子、手脖等部位等等有关给幼儿造成人身安全的危险事故,都属于教师安全责任职责范围之内。

2.幼儿午睡时间12: 15--14: 30(冬天)12: 00—14:30(夏天) 午睡安全责任由保教人员共同负责。

3.幼儿午睡期间,教师要每隔半小时对幼儿细致观察,看有无异常,并做好记录。

4.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要高度负责,严禁幼儿在床上乱蹦乱跳,要培养幼儿安静入睡的好习惯。

5.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须培养幼儿脱鞋、脱外衣、穿外衣、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。

6.午睡值班老师在幼儿午睡时不得擅自离岗睡觉聊天干私活接电话、发短信等不能坐在幼儿床上,更不能躺在幼儿床上。

7.值班老师不得大声训斥不入睡的幼儿,对难以入睡的幼儿要多陪扶他们一点,可以轻轻的抚摸孩子的头脸等,让其尽快入睡。

8.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,如发热、剧烈咳嗽、流鼻血、腹泻等要立即采取措施、注意观察并及时通知园部或送卫生院,对患有哮喘的幼儿要进行特别护理,严重者及时与家长联系劝其回家,并做好记录。

四、幼儿外出活动安全制度

1.因教育教学需要,确需外出参观、游玩等活动且需用车时,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,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。

2.近距离步行参观活动,事先要向园领导汇报,经同意方可外出。

3.外出前,要联系好参观地点,并做实地考查,检查参观路线,全面检查所用车辆,均符合要求后方可执行。

4.外出前,要精心组织,认真落实负责人员,确保人员配足。

5.外出前,必须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,讲清规划、要求。

6.参观参观活动过程中,要随时清点幼儿人数,不准幼儿随便离队,确保万无一失。

7.幼儿远途活动,采取自愿原则,征同家长意见。